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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读《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》(即《正面清单》)

解读《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》(即《正面清单》)

2020-05-30 15:23

解读《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》(即《正面清单》)

《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》到底是不是“正面清单”,在其没有正式公布前是存在一定争论的。

这份清单是由一般贸易中的HS编码和行邮通道中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》结合而成的。为什么要这么结合呢?原因有二:其一,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与一般贸易一样,都是货物贸易,因此必须用HS编码来确定商品品名及税率;其二,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与行邮通道一样,都是直接对个人消费者的,因此需要参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进口税率表》来选定哪些属于个人自用的商品(即剔除掉纯粹的工业用品)。这样,结合二者,便可制定一份《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》,其既有贸易的HS编码特征,又完全是针对个人自用的商品类目。如果仅从这个角度来判断,这份清单显然就不是传闻中的“正面清单”了。然而,如果在制定这份清单的时候,质检总局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也参与进来,并剔除掉那些涉证商品(会适当保留一些需要量大的涉证商品),那么,《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清单》就是真正意义上的“正面清单”。

对于这份清单,有个问题

问题:直邮商品是否受《正面清单》限制?

答:在此前对三部委文件《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》的解读中,提及到业内的两种海外直邮:一是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模式下的海外直邮,需要订单、运单、支付三单对碰;二是行邮通道下的海外直邮,正常申报需要提供收货人身份证正反面信息、购物小票、运单。

《正面清单》是用来约束跨境电商的,包括跨境电商中的直邮进口和网购保税进口。因此,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模式下的海外直邮受《正面清单》限制,而行邮通道下的海外直邮不受《正面清单》限制。

显然,那些不在《正面清单》上的商品,未来会大量通过行邮通道入境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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